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国防工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5-09-20
  5. [成文日期] 2025-09-10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5〕2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9-1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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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5〕24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5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0:23。

二、警报试鸣范围

本市五环路以外区域。

三、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7分钟。

预先警报:10:00至10: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10至10:1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20至10:2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和临时来京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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