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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5-19
  6. [发文字号] 京卫执法〔2025〕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5-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5年 第28期(总第904期)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医疗卫生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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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执法〔2025〕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第六条“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执法实践对《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予以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清单另行公示。”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原《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基础上,增加了医疗卫生专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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