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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4-02
  6. [发文字号] 2025年标字第〔〕36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4-0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5年 第24期(总第900期)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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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框架合作协议》有关要求,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

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注:以上地方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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