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疾发〔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健全强化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到2030年,巩固首都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成满足超大型国际城市重大传染病防控需要、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化疾控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强化疾控体系
(一)强化疾控机构。做优做强市疾控中心,强化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信息报告和预警预测等核心职能。建设首都公共卫生中心,保障首都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区级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机构整合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疾控机构面向社会提供与核心业务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机制。(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医防融合。巩固和健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处(科)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科规范化建设。动态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监测。持续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在强化重大传染病监测处置、科研协作、人才流动、交叉培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协作。稳步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强化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的内外监督。探索建立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提升基层疾控治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社会共治。巩固和完善首都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北京市公共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为加强公共卫生社会共治提供专业指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疾控工作,培育志愿者队伍。(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拓展疾控能力
(四)提升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在巩固和提升全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基础上,融合口岸、交通、教育、环境、农业、园林、市场、药监、网信、公安等多部门数据,健全完善首都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拓展临床、病原、病媒以及环境、人群等多元的传染病监测渠道,在市、区疾控机构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力量建设,提高监测数据深度分析能力,健全监测、评估和预警全链条管理。(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中医药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北京海关、北京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检测能力。巩固和优化“三公(工)”流调协同配合机制。深入推进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队伍建设,建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才库。完善和扩展疾控、医疗等卫生机构以及科研院所、高校、海关等检验检测机构组成的首都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推进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建成并充分发挥市疾控中心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作用。(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中医药局、北京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首都工作实际,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规范化管理,巩固和加强市级传染病防控队和区级应急小分队,组织推进社区基层传染病应急力量建设。建立疾控系统卫生应急演训基地,健全卫健、疾控、海关和首都机场、大兴机场等多部门的传染病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区域协同实战演训。健全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并动态调整防控应急物资清单,合理确定储备规模。推进本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海关、民航华北局、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水平,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依托北京地坛医院设置的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北京),加强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佑安医院新院区北京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在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传染病院区和专科,优化传染病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持续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夯实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领域的独特优势和“治未病”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筛、治、管”综合防控和社会治理。降低自然疫源性疾病危害,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强化疫苗预防接种,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科学扩大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范围,支持市疾控中心构建疫苗临床试验平台。以近视、肥胖、心理健康为重点,强化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五位一体”综合干预。健全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体系,加强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有效衔接。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营养健康、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等工作,完善伤害监测和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强化对慢性病综合防治效果的科学评估。(市疾控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法有力的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市级疾控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区级疾控主管部门负责疾控行政执法工作。区级疾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本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任务。加强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按规定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工具、执法装备、快检设备,加强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等保障。推动公共卫生领域非现场监管,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许可全程网上办理等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智慧化水平,形成首都特色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模式。(市疾控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宣传教育能力。建立平急结合的疾控信息发布、新闻舆论引导、科学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动员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普及疾控政策和科学知识,推动将疾病预防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及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加强对市民群众的科普教育和健康指导,提升公民健康素养水平。(市疾控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加强疾控队伍
(十一)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高校与疾控机构合作,推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探索满足与超大型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和与首都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交叉培养制度,大力培养疾控领域“医防管”复合型人才。积极争取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加强本市公共卫生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试点,落实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局、市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人员配备与使用机制。按规定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在市、区疾控中心设立首席专家岗位,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范评估机制。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聘用、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点的职业晋升和交流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健全岗位晋升通道,坚持分层分类评价,重点考核疾控工作实绩。(市疾控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疾控体系人才队伍和行业特点的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市区疾控中心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和横向课题经费,按照科研经费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科研人员按照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总量的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平均工资水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控岗位专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应津贴和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发展疾控事业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区落实对疾控事业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纳入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法治建设与标准体系建设。要按照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保障各级疾控机构所需的各类发展建设支出,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预算管理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安排。(市疾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信息化支撑。完善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机制,结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医疗机构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等工作,构建首都疾病预防控制智慧化信息系统。规范统一疾控信息标准,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的实时监测、智能分析和快速预警。(市疾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科研攻关与创新。依托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推进北京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研究中心和公共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传染病防控技术研究核心基地与科技创新支撑平台,重点加强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研攻关,推广重大传染病防控适宜技术。支持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林机构、海关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共享科技资源与平台,提升联合科研攻关能力。(市疾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公共卫生领域防控合作。推动设立首都公共卫生海外研修专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影响力的全球公共卫生人才和团队。积极参与公共卫生领域对外援助,深入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市疾控局、市政府外办、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