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5〕68号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确定的国家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1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5〕68号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确定的国家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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