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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4-07
  6.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4〕36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4-0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30期(总第858期)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万宁桥文物保护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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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4〕369号

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万宁桥文物保护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玉河故道(澄清上闸含万宁桥)”的文物安全与交通安全,根据文物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地安门外大街(地安门西大街至鼓楼西大街段),除7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和公交车以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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