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3-30
  5. [成文日期] 2024-03-2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3-3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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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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