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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2-01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2-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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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歌华传媒集团,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北京影视动画协会,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本地区参评项目初评和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采取网盘+寄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所有材料含视频请上传到百度云盘,将链接发送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邮箱(xgch2012@126.com);材料纸质版和电子存储盘请寄送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地址: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报送截止日期:3月1日

  三、申报咨询联系人:

  电视动画节目:刘嫱吟 55565343

  电视纪录片:孙本秀 55565348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孙本秀 55565348;吕华 5565346

  四、报送材料联系人:

  田老师,15600297163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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