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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12-01
  5. [成文日期] 2023-12-01
  6. [发文字号] ​京民养老发〔2023〕29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12-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养老助餐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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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养老发〔2023〕290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北京市加快养老助餐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加快养老助餐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发展养老助餐服务,重点解决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就餐不便问题,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5号)、北京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京民养老发〔2022〕69号)等文件,推动构建具有北京特点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养老助餐服务体系为目标,着眼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聚焦保障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刚性需求,加快培育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实现养老助餐点均衡布局和全覆盖,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套餐品类丰富、服务可持续的老年餐,推动形成与老年人口密度、服务半径挂钩,全面覆盖的养老助餐服务网络,切实提升养老助餐服务的便利化、多样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养老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养老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秀服务品牌,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全市统一养老助餐供需对接平台

  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搭建集供需匹配、支付体系、服务过程、实时统计、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助餐服务平台,推进养老助餐服务数字化,丰富老年人居家用餐选择,支持为老年人配餐送餐,实现养老助餐服务供需精准匹配。老年人及家属可通过北京养老服务网及其小程序订餐,养老助餐点通过工作人员、志愿服务队伍或其他市场化方式提供送餐服务。支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民生一卡通)助餐消费,打通线下线上支付渠道,实现养老助餐支付方式多元化。

  (二)建设街道(乡镇)养老助餐服务网络

  有效发挥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制餐配餐的主渠道及引领示范作用,就近就便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按照统一标准开展适老化改造、配备适老化餐桌,在服务保障辖区老年人助餐需求的同时,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化餐饮服务。

  (三)加强农村地区养老助餐服务

  依托有条件的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等载体设置养老助餐点,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养老助餐服务。

  (四)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方式

  各区要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充分挖掘整合区域养老助餐资源,科学布局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和养老助餐点,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方式。

  1.服务平台集成供餐方式。推动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助餐主渠道作用,整合养老助餐供给资源和需求信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订餐、制餐、用餐、送餐等服务。支持引导社会化餐饮平台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开辟养老助餐服务专区,提升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

  2.传统网点辐射供餐方式。强化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养老助餐服务功能,重点为周边辐射区域有需求的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老年人提供就近堂食、订餐、送餐等服务。调整优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功能定位,将养老助餐作为服务必选项。

  3.社会餐饮企业分散供餐方式。鼓励和动员更多的社会餐饮企业,通过开辟养老助餐服务专区等方式提供养老助餐服务,为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可及、丰富多样的助餐服务。有意愿从事养老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餐饮企业均可向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成为养老助餐点,按一定餐食品类、服务规范和套餐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堂食、订餐、送餐等多元化服务。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供餐方式。推行“集中配送+社区助餐”服务模式,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依托不具备制餐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立“一对一”老年餐集中配送机制与服务网络,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对应1个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服务的同时,采取分餐方式为有需求的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5.老年餐桌补充供餐方式。主要依托农村老年餐桌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等,就近为有需求的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送餐服务,为发展养老助餐点提供补充支持。

  (五)规范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

  1.规范发展养老助餐点。进行制餐加工操作的养老助餐点应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具备资质的可提供用餐、送餐服务),悬挂统一制式的形象标识,实现多元化支付,设置必要的适老化餐桌,能够接待老年人堂食。鼓励养老助餐点按照“八有”规范建设,即有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支付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养老助餐点对就餐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指导各类养老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并保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2.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街道(乡镇)规划发展养老助餐点,通过与养老助餐点签订协议方式,约定养老助餐点须提供适合老年人饮食特点、价格优惠、营养全面的多样化老年优惠套餐。对于未选择优惠套餐的老年人,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相应折扣优惠。养老助餐点在做好老年人服务保障的同时,可向其他社会群体开放。对符合条件的养老助餐点,按规定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和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居民生活类价格。

  3.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对养老助餐点的助餐服务实行全流程、无感监管。建立检查抽查制度和价格监管机制,督促养老助餐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48小时等食品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六公示”制度,即养老助餐点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及优惠套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服务纠纷。各区督促养老助餐点通过透明可视化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养老助餐服务工作,统筹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力量,应用北京养老服务网,引导市场主体参与,通过市场化机制破解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民政部门要强化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养老助餐点全覆盖,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瓶颈问题。商务部门要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动员社会餐饮企业提供养老助餐服务。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养老助餐点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助餐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养老助餐点位、联系方式、补贴政策和“助餐地图”,大力宣传报道养老助餐服务工作进展、成功做法、典型经验、社会效益等,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赠等方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助餐点运营的动态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提升助餐服务品质,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强化养老助餐服务数字化监管,通过北京养老服务网,对养老助餐服务数据做到全程留痕、数据可追溯。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发放,以北京养老服务网及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归集数据为主要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养老助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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