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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12-28
  5. [成文日期] 2023-12-28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3〕320号
  7. [废止日期] 2025-12-28
  8. [发布日期] 2024-01-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12期(总第840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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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3〕320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完善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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