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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1-01
  5. [成文日期] 2023-10-14
  6. [发文字号] 标字〔2023〕1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10-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3年 第45期(总第825期)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3年标字第14号(总第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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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字〔2023〕14号

  按照《北京市标准化办法》,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京津冀区域共同制定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要求,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

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3年标字第14号(总第332号)

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注:以上地方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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