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儿福发〔2023〕246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为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促进困境儿童更好成长,根据《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2〕245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孤儿、弃婴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2650元标准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进行保障,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1〕168号)规定一同调整。
二、此次标准调整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所需资金按照原有渠道给予保障。
此次调标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