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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4-04
  5. [成文日期] 2023-03-29
  6. [发文字号] 2023年第〔〕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4-0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3年 第32期(总第812期)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北京市林草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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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北京市种子条例》要求,按照《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审(认)定通过的林木品种和草品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审(认)定的林木品种在北京市范围内可作为良种使用、推广,草品种可在北京市范围内的适宜区域推广、应用。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北京市林木品种审定的公告》(2020年第4号)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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