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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新镇街道办事处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06
  6. [发文字号] 新办发〔2022〕1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8-2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新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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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发〔2022〕10号

  为全面落实3月31日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辖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北京市、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六为"工作思路,围绕"七有五性"要求,立足"一区一城新房山"发展定位,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安全生产过硬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近期目标

  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个人及单位,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镇综治办,负责统筹推动日常工作部署、落实等事宜。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房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京房办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1.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实施办法》第五条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党(工)委扩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党(工)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2.党(工)委会其他成员要落实《实施办法》第七条内容,主要是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者通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对《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4.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5.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6.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企事业单位延伸。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7.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实施办法》第六条内容,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察、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8.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实施办法》第八条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察、考核等工作,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派出机构和下级政府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举报工作。

  9.其他领导干部要落实《实施办法》第九条内容,主要是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制定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1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按照《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2.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宣贯《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活动。

  1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按照国家和全市要求,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14.根据本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分布特点,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指定牵头领导,制定检查计划表,明确检查重点,带头抓好落实,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督促整改。

  (五)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5.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严把材料审核关,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企业在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对要件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及时互通和公开审批结果,确保工程项目开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不脱节。

  17.严把现场勘查关,全面梳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许可项目现场勘验要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各行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联合监管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严格把关,严禁项目"带病过关"。

  (六)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18.鼓励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依规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人员进行重奖。

  (七)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19.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八)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0.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研究产业转型升级长远发展之策,突出重大安全风险精准防控,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2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线上指导、重点督导。

  22.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专项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依法查处,并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关闭取缔等情况及时在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隐患大排查"模块内录入。对于挂账隐患同时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现清单化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公开曝光,提高执法检查的震慑力。要针对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形成闭环整改。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宣贯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微视频等媒介,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贯学习,指导企业深入落实各项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广泛宣讲各类安全知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镇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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