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北政发 〔2021〕 17号
各二级班子成员,相关科室,村和社区:
现将《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扬尘综合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扬尘综合管控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切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改善镇域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控方案。
一、管控目标
通过对镇域范围内施工工地、裸露地面、道路保洁等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区域和环节实施集中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构建我镇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标准
环保、城建办、农办、林业站、城管分队、环境办等行业主管科室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管控标准(行业标准严于本方案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组织、指导本行业、本辖区的扬尘污染综合管控工作。
三、管控施策
(一)施工工地除尘降尘管控
各行业主管科室监督各类施工工地实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相关要求,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完善移送、通报机制,会同城管分队对违法工地依法予以处罚。拆迁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参照建筑施工工地标准执行。在项目招投标文件中,适当提高绿色施工经费比例,保障防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高度不得低于行业标准,围挡设置不得妨碍交通通行和施工安全,因施工安排临时拆除的,要及时恢复。
道路硬化:主要道路、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生活区等场地必须硬化,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细石、沥青、钢板等;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使用800目及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物料堆放: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及时覆盖。物料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挡高度。
湿法作业:对于土方工程,开挖过程中应采用湿法作业,对土方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或者提前将土方焖湿;施工现场配备移动式雾炮机或者高压洒水车等降尘设备,在土方挖运、回填全过程、不间断进行洒水抑尘;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等;线性工程在完成所有施工工序后2个月内完成硬化恢复,未恢复前采用苫盖、定期洒水等措施进行降尘,确保裸露地面湿润,不产生扬尘。拆除工程(含临时性拆违工程)全程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降尘措施落实到位。
高效洗轮设施: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并确保出工地车辆有效清洗,线性工程保障每个出入口安装高效洗轮设施或者整合设置一个出入口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洗轮机等冲洗设施有效使用率达到100%。确因出入口场地狭窄而不具备高效洗轮机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和沉淀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定期清理;(3)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车辆冲洗设备在气温零度以下能够正常使用。
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应当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的原则,做好登记。运输车辆驶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应当扫描准运证的二维码查验准运证真实与否,无准运证或持无效准运证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入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应当检查运输车辆号牌是否污损、车箱密闭装置是否闭合等情况,严禁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带泥、槽帮带土等情况,未达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低速货车等高排放运输车辆;严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施工车辆离开施工现场。
门前“三包”: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线性工程围挡外侧道路不得有积尘,并定期清扫保洁。
垃圾存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暂存的施工废弃料,应当采取封闭存放、全覆盖等措施。
特殊气象条件:风力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时,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橙色和红色级别,停止施工作业的同时,停驶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
(二)道路清扫保洁除尘降尘工作
落实环卫保洁措施,对镇域内各个主要道路及村居道路采用机扫与人工相结合模式,实施道路深度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充分利用洒水车加大对重点道路绿化带实施洒水、适当调整频次,达到减少扬尘污染及道路积尘的目的。
(三)裸露地面除尘降尘工作
对镇域内裸露地面、道路两侧裸地、拆迁遗留地、闲置空地等,未实施绿化或确实无法固化区域裸露部分采取抑尘网临时覆盖。能够硬化地带用沥青、水泥、铺砖硬化,落实抑尘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破损路面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做好裸地等扬尘精细化管理,强化拆违工地、“小微工程”(指施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投资金额30万以下)扬尘管控,确保拆违工地做到“场清地净”。农办指导推广秋收作物秸秆还田、留茬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有效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林业站加强镇域内公共绿地的裸地治理。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管环保”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各行业主管科室对本行业、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各类房屋、市政、水务、园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日常 巡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由城管分队予以处罚。
环保:督促本行业内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要求,每月对全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移送。遇空气重污染天气及发布大风天气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城建办:督促本行业内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要求,对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每月对全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对工地进行视频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移送。遇空气重污染天气及发布大风天气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农业发展办、林业站:督促所管辖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要求,每月对全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移送。遇空气重污染天气及发布大风天气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环境办:督促本行业内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要求,每月对全镇裸地、镇域道路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移送。遇空气重污染天气及发布大风天气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城管分队:安排执法力量,会同环保、环境办、安全科、城建办等科室一起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违法工地和行业科室移送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罚。
各村社区: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扬尘管控协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进一步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加大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和问责力度。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扬尘管控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执法,部门联动
相关科室加强实地检查力度,结合热点网络,针对高值区域扬尘问题,立行立改。组织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日间和夜间执法安排,精准执法、全时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监管和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长效管控机制,不搞短期行为。
(三)加强监督,重点约谈
在日常监督中,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或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围挡外侧积尘严重;不落实湿法作业;施工作业面积尘严重;抑尘措施不符合标准;同一施工单位反复出现问题等由行业科室主管领导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