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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灾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0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8-1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浸水房屋应急评估质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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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鉴定机构:

  为确保浸水房屋应急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论的准确,现就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鉴定机构要加强现场应急评估技术人员的培训,抽调精兵强将认真组织此次应急评估工作。

  二、合理组织评估队伍,由经验丰富的骨干任小组长,并成立若干个由至少2人组成的评估小组,保证评估工作的连续性。

  三、每一处房屋应有不少于2张照片,用于体现该房屋为浸水房屋或受损房屋,保证该房屋为此次受暴雨灾害影响的评估范围内的房屋。

  四、各鉴定机构要关心评估人员家庭生活,做好现场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为现场作业人员准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药品等,确保一线人员全身心投入本次应急评估工作。

  五、各鉴定机构应服从属地区住建委对评估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具体调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积极支持各区技术人员需求,动员鉴定技术力量投入到灾害恢复最急需的村镇。

  六、有下列情况以及出具虚假、错误房屋安全应急评估报告的,按照《北京市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贾旭生;联系方式:010-5559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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