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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社保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2-17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3-03-07
  8. [发布日期] 2023-02-1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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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3年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请大家积极申报。

  一、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主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

  主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工作流程

  1.有申报需求的单位请于2月23日前务必联系我们,届时我们会将相关文件材料发送给大家,请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

  2.请各单位于3月3日前将附件二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标题统一命名为:xxx公司申报留学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回国资助项目汇总表)。

  3.请各单位于3月6日、3月7日将申报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材料报送至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三层320会议室进行审核。

  联系人:赵彤   何玉川       

  联系电话:88506156、88506567(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

  邮箱:hdrsjrcgzk@mail.bjhd.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四层426办公室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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