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107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执行常态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管理政策,终止执行2020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通告》(京建发〔2020〕57号)相关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恢复常态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管理工作的通告
京建发〔2023〕107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执行常态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管理政策,终止执行2020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通告》(京建发〔2020〕57号)相关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