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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4-03
  6.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23〕10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4-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恢复常态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管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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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3〕107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执行常态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管理政策,终止执行2020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通告》(京建发〔2020〕57号)相关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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