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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19
  6. [发文字号] 京科资发〔2023〕116号
  7. [废止日期] 2023-06-15
  8. [发布日期] 2023-05-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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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资发〔2023〕1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2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联系方式

方艺润,电话:010—62618042转808

刘晨,电话:010—55578008。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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