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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地震局
  4. [实施日期] 2022-08-02
  5. [成文日期] 2022-08-02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2〕23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8-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3年 第16期(总第796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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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2〕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规自发〔2022194号)的要求,强化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健全完善事后抽查工作程序,建立本市勘察设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地震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地震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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