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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 [发文机构]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1-21
  6. [发文字号] 国粮粮规〔2021〕25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12-0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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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粮规〔202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局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同时,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2.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3.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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