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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2022-04-01
  5. [成文日期] 2021-09-30
  6. [发文字号] 2021年标字第〔〕1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9-3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47期(总第731期)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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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标字第11号(总第286号)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框架合作协议》规定,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1号(总第286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标字第11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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