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商务部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12-10
  6. [发文字号] 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12-1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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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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