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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3-0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3-0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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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促进网络视听精品内容创作与生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5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网上登陆“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平台”申报材料。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本年度扶持项目评审工作下半年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崔乐;联系电话:64081203)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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