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号
为回应市民关切及落实相关政协提案办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二批)》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对《北京市主要林木目录》进行修订,确定青檀、溲疏属、山梅花属、白鹃梅属、木本香薷、荚蒾属、六道木属、菊属为北京市主要林木,现予以公告,自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2月1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确定〈北京市主要林木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8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主要林木目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