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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4. [实施日期] 2020-07-03
  5. [成文日期] 2020-07-03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0〕24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7-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1期(总第685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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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0〕242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结合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际,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特制定本意见。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申请人通过《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一表式”受理)》一表申请(附件1、2、3),在“一站通”服务系统中实现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和施工许可一次受理、并联办理、一次出具许可文件,并可同时进行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报装申请。

  二、“一表式”受理后“一站通”系统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给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或经济信息化、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办理相关业务。规划许可办理结果通过系统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一表式”受理后该阶段总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并联办理,总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备案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规划许可、树木移伐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系统推送的规划许可办理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

  四、“一表式”受理阶段出具的结果文书包括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附带工程建设项目代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如涉及移伐树木的,还应附带园林绿化部门的移伐树木许可证。各部门通过“一站通”系统将各自许可文件交由政务服务机构综合窗口统一提供给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集体土地上的项目以及本意见发布实施前已经进入“一站通”服务系统办理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439号)程序办理。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国有建设用地)(略)

     2.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集体土地)(略)

     3.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产权人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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