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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教育部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1-27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1-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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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部属各高等学校适当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与当地高校开学时间保持一致,并报教育部备案。春节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要提前返校。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可参照执行。

  二、地方所属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确定。

  三、各类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导,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师生流动台账,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教育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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