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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妇联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8-23
  6. [发文字号] 京教体艺〔2019〕2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8-3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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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艺〔2019〕25号

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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