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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8-20
  6. [发文字号] 京国资发〔2019〕1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8-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精准脱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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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资发〔2019〕16号

各市管企业:

  消费扶贫是我市扶贫协作的重点工作,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要求,现就开展消费扶贫助力精准脱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方式

  (一)在同等条件下要确定并预留本企业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30%以上,用于定向采购我市扶贫协作贫困地区、北京市消费扶贫产业双创中心的扶贫农副产品。

  (二)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我市扶贫协作的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并履行相关采购程序。

  (三)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我市扶贫协作的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市扶贫协作贫困地区、北京市消费扶贫产业双创中心的扶贫产品用于工会福利,慰问员工。

  (四)市管企业涉及的电视台、电台、报纸、公交地铁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要优先优惠、分时分类安排版面时段流量,向社会推介扶贫产品。

  (五)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组织各级党支部在北京市消费扶贫产业双创中心开展专题党日活动。

  (六)各单位发动员工自愿参与“爱心北京·消费扶贫”行动,积极办理“北京消费扶贫爱心卡”,通过北京市消费扶贫产业双创中心或者建行善融商务北京消费扶贫特色产品馆(http://buy.ccb.com/),购买扶贫产品;引导职工自发到贫困地区旅游。

  二、加强保障

  要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抓手,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部门,落到责任人;要留存好消费扶贫相关采购凭证、协议,带贫成效等佐证材料;要及时跟踪开展情况,汇总消费扶贫数据和相关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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