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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12-1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12-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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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市有关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及普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普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政府连续八个季度普查合格率100%。

  根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的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报告统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共自查所属政府网站82个,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100%。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监狱局以及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政府等已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所属政府网站自查情况。经复核,自查情况整体真实准确。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8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共反映本市政府网站问题462条,相关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对网民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98.3%,较上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收到网民留言数量合计占全市留言总数的22.5%,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全市政府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链接比例达100%,所有网站均已规范嵌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代码。

  (三)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全市政府网站底部功能区相关标识规范性持续提升,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添加比例均达到100%。按照《指引》要求在底部功能区列明上述全部标识的网站比例比上季度提高22.5个百分点。

  (四)政府网站集约整合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提前完成所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截至2018年12月4日,全市政府网站数量从2018年第三季度的457个降至82个。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均已完成所属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基本实现“一区一网”“一部门一网”。

  (五)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在网站集约整合过程中,积极探索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其中,市财政局、市司法局、丰台区政府等优化网站搜索功能,增强网站内容的可寻性和定位性;市统计局、东城区政府等对用户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提供参考;西城区政府实现政府会议网上直播,网民可在观看直播时进行互动交流;海淀区政府整合智能机器人、全媒体人工服务台等用户咨询功能,实现24小时解答全媒体用户咨询;大兴区政府整合政府网站领导信箱与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健全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反馈等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答复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其中,5个单位存在办理超时情况,如市政府采购中心连续两个季度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低于75%;33.3%的单位存在因网民留言答复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的情况。部分网站内容无法访问问题突出,占网民反映属实问题总数的48.4%。

  (二)一些政府网站整合工作不到位。部分网站通过永久下线审批后,超过5个月仍未完成整合下线工作。一些网站仅对网站域名、名称进行了整合,未统一页面风格、网站标识等内容,未整合信息、互动、服务等共性栏目内容及功能。

  (三)少数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少数网站未及时更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相关数据,存在网站名称、ICP备案编号等不准确问题。部分网站政府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存在缺项。

  (四)部分政府网站功能不健全。部分网站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增进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些网站存在搜索内容不准确、搜索功能不实用,甚至没有搜索功能的情况;个别网站存在办事指南内容不完整、不实用问题;一些网站互动交流渠道不畅,政务咨询类栏目长期未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指引》和《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府网站管理,强化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功能,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亲民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

  (一)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和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备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对新组建的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指引》规定流程申请开设新政府网站;对不再保留的机构,要按照《指引》规定流程做好所属政府网站整合下线工作;对名称或职能调整的机构,要做好所属政府网站内容调整优化和变更备案工作。加强网站安全保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可靠。

  (二)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指引》要求,扎实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所属政府网站迁移至集约化平台相关工作,实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打造规范高效、协同联动的全市“一张网”。

  (三)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改革创新、开放共享,突出服务群众、利企惠民,以“集约、体验、响应、智能、融合”为建设理念,推进政府信息“一网通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动交流“一网通答”,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效能、服务效率和社会效益,以首善标准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于2019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及时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2019年2月22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对本次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与本单位2019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一并报送。

  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2018年第四季度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注:四季度运行网站数据取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2018年12月8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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