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2. [发文机构] 财政部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8-07-01
  5. [成文日期] 2018-05-22
  6. [发文字号] 税委会公告〔2018〕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5-2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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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18〕3号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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