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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12-26
  6. [发文字号] 京财教育〔2017〕256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12-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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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教育〔2017〕2566号

各区财政局、教委,燕山财政分局、教委: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挥市级财政教育经费对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缓解“入园难”问题,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根据《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7〕23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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