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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9-05
  6. [发文字号] 京民社救发〔2017〕33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09-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调整2017年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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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救发〔2017〕331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

  根据《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京民社救发〔2017〕24号),现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印发你们,请按《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调整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附件:2016年全市及各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表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7年9月5日  


附件

2016年全市及各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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