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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地震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01-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在北京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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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震局、应急办、教委、科委:

  为在全市中小学校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地震灾害对中小学生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发〔2008〕19号)、《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京震发〔2011〕67号)、《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京科发〔2011〕437号)等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意义

  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是衡量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一个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具体体现。提高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途径,对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我国2020年防震减灾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造成不少中小学校房屋倒塌,师生伤亡重大,校舍损毁严重。大地震的沉痛教训表明,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仍很薄弱,对地震成灾机理知之甚少,缺乏地震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从而严重影响了他们的震前有效准备、震时正确应对和震后自救互救。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缺乏必要的防震减灾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尽快在中小学校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地震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科学有效地防御地震灾害,减轻学校地震灾害损失,减少学生人员伤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就是要在学生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会学生如何冷静应对突发事件,采取迅速科学的应对措施保护好自身生命安全;培养学生科学认知地震和地震灾害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兴趣和主动防灾、科学避灾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努力保障地震发生时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安全北京、和谐北京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

  各区(县)地震、应急、教育、科技主管部门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和优势,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从政策、技术和经费等多方面积极支持、指导和促进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各区(县)地震局要牵头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编制内容科学、通俗易懂的防震减灾科普教材及作品,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平台进行宣传。

  各区(县)应急办要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开展工作,必要时予以组织协调各区(县)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切实保障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区(县)教委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重点开展多震灾的国情教育、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教育及应急避险和公共安全等教育,提高全市中小学整体防震减灾能力;建立全市中小学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机制,每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不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的普及与发展。

  各区(县)科委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到科普工作计划中,积极支持本区(县)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重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在地震和应急部门的指导下,编制震时师生避震、紧急疏散预案,设立宣教组织,指派相对固定的教师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工作;结合学校的教学特点,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专题教育内容,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各级中小学校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中,要紧密围绕课堂和课外学习,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或第二课堂,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防震减灾基础科学知识、地震自救和紧急避险技能的教育,培养学生防震减灾科技兴趣和向社会开展“二次宣传”的能力。通过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认定与奖惩

  认定工作分市、区(县)两个阶段进行,依据《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1)开展认定。区(县)级认定由各区(县)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部门组成认定组,负责本区(县)示范学校的认定工作,并对申报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单位进行初审,同时将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地震局。市级认定由市地震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市级认定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认定,将合格的学校命名为“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授予资格证明。

  每年6月至7月区(县)级认定组开展认定工作,8月将申报材料报市地震局;9月市级认定组开展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认定工作。

  为激励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被认定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000元经费补助。

  市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对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被撤消称号。

  四、第一批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1.根据创建活动工作进展程度,适时成立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市教委和市科委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市创建活动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组织、协调,以及示范学校的检查、考核、认定、评比、奖励等工作。

  2.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区(县)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组成,统一领导、组织本区(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3.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需报送以下材料:

  (1)填报完整、经区(县)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

  (2)学校近两年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和体会。

  (3)学校举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材料,如组织开展知识宣传、讲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的照片、录像资料等。

  (4)区(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文件。

  4.2014年11月,各区(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申报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单位的初审,将符合要求的单位名单报市地震局;2014年12月,市地震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与认定。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实施,确保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基本要求(试行)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重要意义。为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努力达到如下几方面的具体指标:

  1.学校领导重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经费,有专人负责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相关工作;有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防震减灾科普活动档案资料齐全。

  2.教学楼、宿舍楼等其它学校附属建筑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具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场地。

  3.学校备有一定数量的防震减灾活动指导用书和科普资料。

  4.学校要建立相对固定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场所,悬挂明显的标志(标识),设有宣传科普知识的橱窗、展板(定期更换内容),摆放科普宣传、防灾演练专用器材、模型,以及用以播放防灾知识的影视设备和相关教学设备。

  5.在地震和应急部门的指导下,不断修订完善学校的地震应急预案,把学校操场等空旷地段开辟为具有一定功能的应急疏散和避险场地,布设疏散引导标志。在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避震、疏散撤离和自救互救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两次以上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每次参加活动的学生数量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80%。

  6.结合学校的教学特点,将防震减灾相关知识作为专题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平均每学期安排教学不少于1课时;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或收看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讲座;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教职工为主的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

  7.学校要组织学生成立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教育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或第二课堂,能坚持经常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知识竞赛、科普夏令营、到地震台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8.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科普活动,每年重点利用重大纪念日-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周、国际减灾日等,举办各种防震减灾专题宣传活动,在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

  9.学校平时通过组织主题班(团、中队)会、演讲会、节目表演、手抄报、黑板报、书画展览、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

  10.示范学校应加强与外校的交流,对外来学习观摩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以扩大宣传范围。

附件2

北京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所 在 区 县: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表1: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地址

 

邮编

 

学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班级数

 

学生总人数

 

学校教师人数

 

学校已经被

命名的情况

 

其他有关情况:

 

 

 

 

 

 

 

 

 

 

 

 

 

 

 

 

 

 

 

 

 

 

 

 

 

 

 

 

 

 

 

 

 


2:条件保障情况

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相关

工作负责人

 

 

联系方式

 

是否列入

教学计划

 

创建时间

 

防震减灾志愿者人数

 

每年经费

投入

 

疏散场地

面积

 

是否有校园防灾宣传网站

 

活动室面积

 

是否有校园防灾宣传专刊

 

其他有关情况:

 

 

 

 

 

 

 

 

 

 

 

 

 

 

 

 

 

 

 

 

 

 

 

 

 

 

 



3:宣教活动(2014年以来)

授课课时

 

授课班级

 

主题班会次数

 

知识讲座次数

 

知识竞赛次数

 

夏令营次数

 

小组活动次数

 

小组活动人数

 

参加区(县)防灾宣传活动次数

 

参加区(县)

宣传活动人数

 

参加全国、省

宣传活动次数

 

参加全国、省级宣传活动人数

 

组织演习次数

 

组织演习人数

 

其他有关情况:


4:宣教效果(2014年以来)

抽查受教育比例

 

获奖情况

(防震减灾)

 

来校参观次数

 

来校参观人数

 

媒体发表科普

文章次数

 

媒体报道次数

 

其他有关情况:


区(县)地震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地震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应急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此表一式三份,可以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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