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2-20
  6. [发文字号] 标字〔2017〕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0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7年 第11期(总第503期)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7年标字第2号(总第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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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4〕60号)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现公布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见附件)。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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