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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6-08-01
  5. [成文日期] 2016-06-16
  6.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6〕2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7-0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6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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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6〕235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市监理协会:

  为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职责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人员行为,统一全市建筑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2号)的规定,我委组织对原《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行政处理部分)和(行政处罚部分)(2016版)定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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