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1-2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1-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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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安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高城市工作水平,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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