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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4-08-01
  5. [成文日期] 2014-06-14
  6. [发文字号] 顺政办发〔2014〕2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4-06-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道路交通大型货车运行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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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政办发〔201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道路交通大型货车运行分流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5月30日第15次区委常委会议和2014年5月7日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4日

顺义区道路交通大型货车运行分流实施方案

  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解决物流货运交通流量迅猛增长与城市交通群众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管理、节点管理、分类管理、远近结合、阶段实施”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疏导分流为重点,统筹规划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狠抓运输安全监管,通过社会宣传、政策引导和严格管控,确保大型货车运行分流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着力打造具有顺义新城特色的交通管理模式,构建现代城市立体化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通过设置大型货车限行区域和货运主通道,组织大宗货运交通合理规避新城交通体系,实现有效缓解新城区域交通拥堵。

  中远期目标:将物流货运治理措施纳入《区域综合交通治理纲要》分阶段实施,实现区域交通组织科学合理。

  三、具体措施

  (一)设定货运限行区域。

  以顺义中心城区和马坡组团为核心,北起白马路,东连左堤路,南至南环路,西接西环路、顺白路、京密路的范围内,划定大型货车限行区域,每日6:00至20:00,10吨(含)以上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二)施划货运主通道。

  按照疏堵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货运限行区域,设置限行限时标志,加装交通监控设施,完善道路引导标识,将白马路、左堤路、外环路、顺平路(东段)、通顺路(南段)、外环路、龙塘路、京密路、顺密路、昌金路、木燕路、六环路、京平高速设置为货运主通道。

  (三)强化社会宣传引导。

  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营造交通限行舆论氛围,达成社会共识。在经济功能区、产业基地等重要货运节点,安装运输路线引导示意牌,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货运绕行路线。在交通主干路设置交通诱导屏,实时发布大货车绕行路线、交通拥堵、道路施工、交通事故、天气等信息。

  四、任务分工

  区交通局负责大型货车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综合协调,规划推进汽车物流转运站建设。负责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运输、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负责完善货运限行区域的审批报备手续。负责在吴家营六环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路口设置引导、限行、限时、禁行等标志标识。负责限行区内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组织。负责严厉打击大型商品运输车辆占用左堤路、外环路、顺平辅线等道路进行商品车装卸作业等违法行为。负责左堤路(河边段)违规停车的管理。负责依法向社会发布限行区域的通告。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在顺平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顺平路与左堤路交叉路口等货运限行区域边缘的重点路段、路口,安装交通监控设施。负责在顺平路、通顺路、京密路等主要道路加装交通诱导屏。负责外环路王家场北侧、平沿路王家场西侧路段照明设施的维修保养。

  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负责货运主通道沿线的道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日常养护,负责外环路与平沿路、外环路与右堤路3处连接路口的渠化改造工程。

  区财政局负责大型货车运行分流实施项目的资金安排。

  区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区交通局,通过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方式,向限行区域内的重点生产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倡导“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货运方式。鼓励企业“共同参与,以我为主”,根据自身货运需求,优化运输组织安排,合理调配大货车出行,减少货车使用频率。

  五、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底前)。

  深入研究区域货运交通实际情况,提出施划货运限行区域和货运主通道工作思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二)筹划建设阶段(2014年7月底前)。

  设置限行区域限行限时标志,加装交通监控和诱导设施,完善道路引导标识,实施路口渠化改造工程,完成限行区域、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具备大型货运车辆分流运行条件。

  (三)实施阶段(2014年8月1日起)。

  坚持宣传引导和路面管控相结合,引导区域大型货车合理选择路线,严厉打击货运车辆擅闯禁行区域、挤街占道装卸等违规行为,实现大型货运车辆分流运行。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大型货车运行分流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实现中远期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大型货运车辆分流运行工作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尽快完成交通设施软硬件改造工程,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广泛宣传,合理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强货运限行区域和货运主通道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公示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区经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重点做好相关物流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企业优化出行路径,调整生产运输安排,落实限行限时措施,共同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行网络。

  (三)严格执法,有效管控。

  区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围绕大型货车分流运行,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严格路面管控,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及挤街占道停车装卸等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大型货车分流运行的有效实施。

  (四)强化沟通,密切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机制、定期会商,协调处置各类问题,着力提高城市路网设计、标识设置、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共同推进货运限行区域和货运主通道建设,不断优化区域交通环境。

  七、本方案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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