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4-01-27
  5. [成文日期] 2013-12-27
  6. [发文字号] 京财科文〔2013〕2847号
  7. [废止日期] 2020-06-10
  8. [发布日期] 2014-01-0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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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科文〔2013〕2847号

各舞台艺术生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推出更多舞台艺术类文化精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扶持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特制定《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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