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发〔2013〕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加强河湖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201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2013年)的工作方案》要求,经第3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密云县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密云县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加强河湖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2015年)》文件精神,有效治理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违法排放污水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密云形象的河湖水环境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2013年)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密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8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利用100天的时间,集中清除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现有的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河湖水环境,维护正常的河湖管理秩序。
二、工作措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湖水环境“治脏、治乱、治臭”百日整治行动,防止河湖及周边脏乱差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环境。
(一)治脏
“治脏”主要是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现有垃圾渣土、打捞水面漂浮物。建立完善河湖环境管理责任制,分段落实责任人。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河湖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湖环境日常管理,防止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等。
(二)治乱
“治乱”主要是治理违法建设、乱采砂石、乱倒垃圾渣土、乱排污水、乱捕鱼、乱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在巩固“打击盗采盗运砂石资源专项行动”、“非指定区域游泳、钓鱼、盗采盗运砂石资源、非法洗车百日整治行动”以及今年开展的“打击非法向河道内排放污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由县水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盗采砂石、偷排污水、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违法捕鱼、违规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查处一批违法排污户、曝光一批违法排污单位、关闭一批河湖周边违法排污小作坊、小饭馆、小理发店、小农贸市场、小洗车店等。
2.查处违规游泳行为
根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等水上活动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拆除违法建设
查清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建立台帐,制定拆除计划。加强河湖日常巡视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设。
(三)治臭
“治臭”主要是治理向河湖违法排放污水行为,开展截污治污,加强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增加河湖环境用水量,促进河湖水的流动,改善河湖水质。
1.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为密云水库水源提供安全保障。
二是加强对密云水库入库河流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和各镇要加大对入库河流生态环境的监管整治力度,严禁污染水质、破坏水环境行为,保证清水入库。
三是加强对城区潮河、白河、潮白河的监管。严厉查处向河道内排污行为,杜绝污水直排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好“水系连通、碧水绕城”的良好环境。
2.截污治污
对全县中小河道,通过采取截流、优化挖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封堵违法排污口等手段,处理一批、截流一批、封堵一批入河污水,防止污水直接入河。
3.加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加强现有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处理设施能力,防止污水入河。
4.利用技术手段改善河湖水质
一是以河湖水质监测结果、天气预报为依据,对河湖实施精确调度,加强河湖环境用水管理。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二是利用生物制剂应急改善河道水质、减轻臭味。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河湖水质监测结果,及时施用生物制剂,改善河湖水质。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水循环设施运行,改善河湖水环境,减少河湖臭味。
三、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一是召开全县水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
二是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渣土、漂浮物、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情况排查,建立任务台帐。
三是制定具体的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10月31日)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台帐,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9月底完成现有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
二是10月底完成污水截流、违法排污口封堵。
三是水务、国土、环保、城管、农业等部门开展河湖污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建设、盗采砂石、私接偷排污水、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以及捕鱼、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对于集中整治速度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推广成功经验,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下发整改督查单,限期完成并跟踪复查。做好迎接市里组织的对各区县集中整治行动成果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大力宣传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广泛宣传报道百日整治成果,曝光一批违法排污、倾倒垃圾渣土的单位。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美丽河湖,自觉呵护”,“争当文明首都人,保护河湖我先行”,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河湖环境治理的氛围。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全体市民做到“三要、三不要”:要爱护城市河湖水环境,要积极参与河湖水环境治理,要举报污染河湖的行为;不要向河湖周边倾倒垃圾,不要私自向河湖排放污水,不要损坏河湖设施。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单位配合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项目协作、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局面。
(四)依法整治,确保稳定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同时要根据不同执法对象研究有针对性对策,既要保证工作实效,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河湖环境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和部门联动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护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培育广大市民懂法守法、爱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环境,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河湖环境管理局面,为密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