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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09-18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3〕4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3-09-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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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13〕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加强河湖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201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2013年)的工作方案》要求,经第3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密云县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密云县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加强河湖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2015年)》文件精神,有效治理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违法排放污水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密云形象的河湖水环境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行动(2013年)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密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8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利用100天的时间,集中清除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现有的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河湖水环境,维护正常的河湖管理秩序。

  二、工作措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湖水环境“治脏、治乱、治臭”百日整治行动,防止河湖及周边脏乱差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环境。

  (一)治脏

  “治脏”主要是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现有垃圾渣土、打捞水面漂浮物。建立完善河湖环境管理责任制,分段落实责任人。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河湖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湖环境日常管理,防止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等。

  (二)治乱

  “治乱”主要是治理违法建设、乱采砂石、乱倒垃圾渣土、乱排污水、乱捕鱼、乱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在巩固“打击盗采盗运砂石资源专项行动”、“非指定区域游泳、钓鱼、盗采盗运砂石资源、非法洗车百日整治行动”以及今年开展的“打击非法向河道内排放污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由县水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盗采砂石、偷排污水、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违法捕鱼、违规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查处一批违法排污户、曝光一批违法排污单位、关闭一批河湖周边违法排污小作坊、小饭馆、小理发店、小农贸市场、小洗车店等。

  2.查处违规游泳行为

  根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等水上活动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拆除违法建设

  查清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建立台帐,制定拆除计划。加强河湖日常巡视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设。

  (三)治臭

  “治臭”主要是治理向河湖违法排放污水行为,开展截污治污,加强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增加河湖环境用水量,促进河湖水的流动,改善河湖水质。

  1.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为密云水库水源提供安全保障。

  二是加强对密云水库入库河流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和各镇要加大对入库河流生态环境的监管整治力度,严禁污染水质、破坏水环境行为,保证清水入库。

  三是加强对城区潮河、白河、潮白河的监管。严厉查处向河道内排污行为,杜绝污水直排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好“水系连通、碧水绕城”的良好环境。

  2.截污治污

  对全县中小河道,通过采取截流、优化挖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封堵违法排污口等手段,处理一批、截流一批、封堵一批入河污水,防止污水直接入河。

  3.加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加强现有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处理设施能力,防止污水入河。

  4.利用技术手段改善河湖水质

  一是以河湖水质监测结果、天气预报为依据,对河湖实施精确调度,加强河湖环境用水管理。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二是利用生物制剂应急改善河道水质、减轻臭味。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河湖水质监测结果,及时施用生物制剂,改善河湖水质。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水循环设施运行,改善河湖水环境,减少河湖臭味。

  三、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一是召开全县水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

  二是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渣土、漂浮物、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等情况排查,建立任务台帐。

  三是制定具体的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10月31日)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台帐,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9月底完成现有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

  二是10月底完成污水截流、违法排污口封堵。

  三是水务、国土、环保、城管、农业等部门开展河湖污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建设、盗采砂石、私接偷排污水、向河湖倾倒垃圾渣土以及捕鱼、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对于集中整治速度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推广成功经验,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下发整改督查单,限期完成并跟踪复查。做好迎接市里组织的对各区县集中整治行动成果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大力宣传河湖水环境百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广泛宣传报道百日整治成果,曝光一批违法排污、倾倒垃圾渣土的单位。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美丽河湖,自觉呵护”,“争当文明首都人,保护河湖我先行”,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河湖环境治理的氛围。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全体市民做到“三要、三不要”:要爱护城市河湖水环境,要积极参与河湖水环境治理,要举报污染河湖的行为;不要向河湖周边倾倒垃圾,不要私自向河湖排放污水,不要损坏河湖设施。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单位配合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项目协作、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局面。

  (四)依法整治,确保稳定

  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同时要根据不同执法对象研究有针对性对策,既要保证工作实效,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河湖环境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镇街(地区)、河湖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和部门联动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护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培育广大市民懂法守法、爱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环境,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河湖环境管理局面,为密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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