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保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04-01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居发〔2013〕6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3-04-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发布2013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打印
字号:        

京人社居发〔2013〕6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市自2009年至2012年实行定额缴费的工作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13年缴费年度及今后仍继续实行定额缴费机制。依据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日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