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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办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02-22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1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3-02-2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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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办字〔20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关于“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关于“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密云县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密政发〔2012〕37号)、《2013年县委、县政府折子工程》和《密云县2013年为人民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建设“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发展投资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由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县社会办、县监察局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各镇(街)及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密云县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率先建成覆盖县、镇(街)、村(居)“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服务高效”的“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打造北京一流的便民服务环境。

  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分厅制”有序化服务模式。整合现有审批服务资源,以“对外弱化部门概念、对内强化并联运作”的整体型工作模式,实现“分厅制”服务。

  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常态化服务模式。将镇(街)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以“窗口服务、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的工作模式,实现“一门式”服务。

  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零距离”人性化服务模式。整合村(居)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人性化代办服务,逐步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三、工作步骤

  按照《密云县2013年为人民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要求,“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将于2013年9月30日前全面建成。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3年1月至2月底)

  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成立本部门推进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负责人。

  (二)推进建成阶段(2013年3月至9月底)

  各部门按照“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有序开展推进建设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监察局,分4个督导组,分别对新建的18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进行指导、监督。

  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厅制”建设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的18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

  县政府督查室、县社会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情况和新建的18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标准

  1.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一是事项进驻到位。各职能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充分授权”原则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是“分厅制”硬件设施到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方案》,完成改扩建工作,确保窗口设置方便服务对象办事、方便工作人员办公。三是“分厅制”管理服务到位。以硬件建设为基础,按照审批服务功能性和关联性,分领域整合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

  2.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全县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硬件建设标准,统一进驻事项,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流程。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按照“一专多能”原则选派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到中心工作。上岗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强化事项进驻,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本镇(街)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到位,按照“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流程,即办事项现场办结,承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是完善服务设施,强化硬件保障。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计方案需按照全县统一标准,经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做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墙。

  四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并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接,形成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方位监督。

  3.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按照“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流程,明确村(居)便民服务代办事项、代办人员(原则上以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为主)、代办职责,建立代办台账,强化代办工作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二)工作职责

  1.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县各职能部门,加强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做好“分厅制”管理;指导、监督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

  2.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密云县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加强事项进驻,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分厅制”服务。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服务大厅,通过电子政务等手段与县政务服务中心有效对接,纳入“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

  3.各镇(街)要按照全县统一标准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及下辖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分别参照东邵渠镇、鼓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模式,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县社会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密云县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18个镇(街)推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好检查验收。各镇街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督办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通报各镇(街)推进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推进进度和工作成效。

  (三)提高信息质量,确保宣传报道到位。各镇(街)要及时发现、总结推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强化宣传报道力度,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各镇(街)上报信息和县相关部门宣传报道内容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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