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12〕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遵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的城市管理与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本着便于服务管理,便于整合利用资源,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原则,结合社区人口、资源、文化等多方面实际,对东城区部分社区进行调整。
调整后东城区的社区总数将由205个减少为187个(调整后名单见附件)。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不变,各社区管辖范围线保持原划法不变。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根据社区调整情况调整到位。
附件:东城区187个社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