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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1-11-02
  5. [成文日期] 2011-11-02
  6. [发文字号] 京建法〔2011〕1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1-11-0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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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201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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