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9〕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11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60平方公里,大兴和通州部分16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激发创新活力,着力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技术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先行区、高精尖产业主阵地和宜业宜居绿色城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2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其中核心区完成5200亿元),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以上,PCT专利申请量突破2500件。全国重大战略产业的核心技术、核心装备取得突破,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相对完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加快培育,初步建成宜业宜居的高精尖产业新城,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典范。
到2035年,在2018年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翻两番,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国际领先,建成世界领先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建成产城融合、人才汇聚、功能完备、宜业宜居、活力迸发的世界一流产业综合新城,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典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新驱动,建设高精尖产业主阵地
1.营造高精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的产业规划体系,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迭代升级。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立项目科学评估论证机制,严把准入门槛,做精产业选择。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聚集,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有力有序淘汰落后产能。
2.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补齐延伸产业链,鼓励“硬科技”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业布局统筹,推动国家及本市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示范区。
3.打造现代服务业竞争优势。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鼓励发展金融、智库、法律、设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引进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机构,激发中介机构活力。充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等各类产业金融资源,有力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技术创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旅游休闲等业态。支持商务楼宇和特色产业园创新升级。
(二)聚焦国家战略,构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区
4.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力。主动承接全球科技创新成果。强化“三城一区”协同合作,建立对“三城”科技成果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化考核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布局,引导科技创新成果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化。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化。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全市产教融合示范型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先导基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快产业中试基地建设。
5.强化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坚持企业主体,服务国家战略,加强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产研协同,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功能定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创建科技创新研究院。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联合实验室和战略科学家工作站。全面放开核心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场景应用示范区。
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建立创新联合体。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加快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
(三)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筑开放发展新高地
7.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外资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作用,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面向全球的技术和项目组织机制。落实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制造、销售、贸易、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合作园区。鼓励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
8.提升外贸便利化水平。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探索一区多园管理模式,推动研发中试、保税维修等业务落地。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片区),推动投资、贸易、金融、政府治理等领域制度创新,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鼓励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进关税保证保险、“两步申报”等通关改革。依法简化研发用样品、试剂等进口手续。
9.深化区域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服务与支撑,推动台湖、马驹桥地区与亦庄新城核心区一体化发展。落实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建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引导周边城镇特色化发展。发挥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作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打造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京津冀高端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产业领先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经贸领域合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更多国际会议会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巩固提升世界机器人大会、世界5G大会等品牌活动。
(四)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生产要素配置
10.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试点土地创新政策,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保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精尖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亦庄新城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供应等土地管理工作,自主制定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165平方公里区域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统筹平衡,控制用地成本,保障产业用地竞争力。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纳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推动地上地下整体开发,实施轨道交通站点站城一体化发展模式。严格管理战略留白用地,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11.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财力分配共享机制,165平方公里区域税收和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该区域发展。按照钱随事走、事随责定原则,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公共服务重点项目提供运营支持。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10年期及以上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亦庄新城建设。
12.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海外人才、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建设国际人才社区,打造类海外社区环境,设立外国人出入境服务大厅和来华工作许可受理点,放宽高科技领域外国人才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支持建设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室、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和国家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提高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在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等方面创新评价制度。
(五)推动产城有机融合,持续保持基本没有“城市病”
13.高标准推进规划建设管理。坚持以规划为统领,“城”围绕“区”配套,统一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标准,做到产城融合、疏密有致、宜业宜居。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及管控体系,实现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科学谋划城市空间布局,精心做好城市设计,打造各具特色、疏密有度、功能综合的城市组团。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更大范围内统筹实现职住平衡。建立智能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体系,在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作出示范;建设“城市大脑”,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安全稳定。
14.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支持市教委直属学校及中心城区优质办学主体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区域集团化办学。支持建设国际学校。推动教师研修资源共享,加大名师、名校长引进培养力度。在165平方公里区域选址建设三级综合医院,打造紧密型“医联体”。支持建设研究型医院和国际医院。建设综合科技、文化、体育等功能的市民中心,打造城市客厅。建设国家麋鹿湿地公园。
15.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市级统筹和支持力度,补齐165平方公里区域水电气热、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时序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将轨道交通M21线、M102线纳入近期规划实施,推进市郊铁路建设,研究拓宽京沪高速公路亦庄段并将收费站南移,完善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区域的交通联络。优先规划建设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变电站和天然气主干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降低资源能源使用成本,保障高精尖产业项目需求。加快建设亦庄水厂、台湖再生水厂二期和配套管网,建立再生水跨区协同调配机制。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智慧北京”建设试点并予以支持,加快推进5G、宽带、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6.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无废城市”;下放道路交通运输、垃圾清运、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市级管理权限,推动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资源化规范化处置,打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样板。深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在符合区域规划环评的基础上,依法简化重大产业项目环评内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耗和排污总量等指标任务由市级统筹平衡。
(六)完善治理体制机制,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17.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管理核心区60平方公里经济和社会事务,承担165平方公里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职能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庄新城范围内市场监管工作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进一步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管理权限,除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依法授权或委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实施范围覆盖至亦庄新城。支持本市出台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先行先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市政府授权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履行相应职责。推动修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18.深化机构改革。坚持小政府、专业化改革方向,构建优化协同高效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构。坚持“总量控制、内部调整”,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和职数自主调控权。大兴区荣华、博兴街道办事处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新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委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市场化方式,试行全员聘任,完善绩效激励制度,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建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参与对165平方公里区域涉及的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工作机制。
19.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切实降低项目落地成本,打造政务服务零收费区。推进“互联网+政务”,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审批等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机构,办好政务服务大厅。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政商积极交往、密切联系,明确行为界限,主动服务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20.开展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发展绿色工业地产,建设标准厂房,探索超级工厂模式,为高端项目量身定制产业空间。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改革意识强、能力水平高、敢闯敢干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管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成立亦庄新城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创新基层党建新模式。
(二)完善实施机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要切实履行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实施。各有关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凡涉及调整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按法定程序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市政府统一授权后实施。
(三)狠抓责任落实
建立市级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协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通州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完善协同发展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理清权责清单和管理边界,建立双向考核机制。市有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授权和委托事项的指导协调,定期评估并深化完善。要加强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蓝图、创新举措、工作成果的宣传,营造创新发展良好氛围。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