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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1〕70号
  2. [发布日期] 2012-07-1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1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
  一、“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回顾
  (一)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基本建立
  (二)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观
  (三)农村社会事业取得突破
  (四)农村产业融合不断发展
  (五)农村改革深入推进
  (六)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
  (三)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则

前 言


  本规划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所属的重点规划之一,是落实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的行动计划,是在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的综合专项规划,带有明显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
  本规划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综合与协调各专业规划的关系,从空间、土地、产业、人口、生态各层面落实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任务。本规划解决的特定问题是: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如何将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项规划措施统筹起来,形成配套协调的规划集成和政策集成,达到缩小城乡差距、推进社会公平的目标
  本规划覆盖的重点范围是:本市辖区内具有至少下列特征之一的地区,即有集体所有制土地、有农业生产经营、有农村建制、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农业人口。目前现状为:集体所有制土地133.7万公顷,农业生产经营109.6万公顷。2010年建制乡镇182个、行政村3950个;常住乡村216万户,589.4万人,本市户籍农业人口268.3万人。
  本规划编制的主导思想是:与上位规划相呼应,与平行规划相衔接,重点解决农村地区发展改革问题,指引城乡经济社会沿着一体化方向发展,促进城乡生活差距不断缩小,农民利益得到维护,社会转型稳定和谐,经济发展平稳较快,资源环境有效利用,制度建设明显进步,区域面貌普遍改善。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数据参考北京市统计部门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统计数据。
  本规划的编制过程,按照科学发展观精神,充分发挥多方面积极性,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结合,上下结合,部门协作,政策集成。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年—2015年,重点目标提出到2020年的预期。

一、“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和
城乡一体化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起步、深入推进的五年,是城乡一体化谋篇布局、重点突破的五年,也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经过五年的改革发展,已初步建立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农业发生了功能性变化,农民发生了观念性变化,农村发生了由表及里的变化,体制发生了融合性变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完成,为加快推进北京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基本建立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连年出台指导“三农”工作的综合性意见。在成功举办奥运会和建国60周年庆典两件大事的同时,“三农”工作力度不减弱,政府投向“三农”的资金大幅增长。“十一五”时期全市农林水支出总量达到539.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2.9倍,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投向郊区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财政体制改革让渡区县财力212亿元,粮食直补等多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各部门积极将职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要素向农村流动,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城乡一体化制度设计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全市城乡统一的就业、社保等制度设计,覆盖全市城乡衔接的城镇体系和村庄体系的规划,覆盖全市城乡融合的产业、生态等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观
  “5+3”新农村“5+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以街坊路硬化、安全饮水、户厕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累计投资近200亿元,硬化街坊路760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8000余公里,全面解决了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设农村雨洪调蓄利用工程800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600余处,改造户厕70余万座;农村普遍安装太阳能路灯、节能灯;铺设卫生节能吊炕38万多个;实施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266个。改善山区农民的生存条件,投入6.94亿元,3.4万农民搬出泥石流易发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光纤网络”基本实现,以轨道交通为重点的“大交通”、山区环线网络加快建设。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工程,累计造林营林501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1715平方公里,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3%、森林覆盖率达到37%,分别比2005年提高2.5和1.5个百分点。率先实现政府购买公益管理岗位,建立有6万多农民组成的护林员、管水员、公路养护员队伍。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创建取得重大成效,环境优美乡镇达到117个,生态村达到956个,密云、延庆两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县。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带动了全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率从2005年的83.6%提高到2010年的85%。
  (三)农村社会事业取得突破
  政策重心转向更加注重民生,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长期滞后的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显著改观。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3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农民参合率达到96.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并全面覆盖,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2%。远郊农村低保标准从2005年的年人均1580元调整为2010年的2520元,近郊实现城乡统一。居民丧葬补贴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农村教育设施明显改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显著加强。“村村通邮”、“村村通公交”、“村村配置全民健身设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基本实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
  (四)农村产业融合不断发展
  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农业的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得到强化。奥运供给任务圆满完成,确保了奥运核心区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了全市农产品市场稳定供应,为“新北京、新奥运”做出优异贡献。“221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种业收入14.6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45倍;设施农业收入40.7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19倍;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近90%;实际经营的农业观光园比2005年增加291个。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244亿元,年均增长49%。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93家,产值达到630.1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66.5%。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5家。乡村旅游(含观光园)年接待游客3328.5万人次,总收入实现25.1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02倍和1.28倍。
  (五)农村改革深入推进
  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三农”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成运行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调解仲裁体系。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1672个单位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95个。大学生“村官”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累计超过2.5万人。以北坞和大望京等为试点的城乡结合部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发展需要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农民利益在城镇化过程中得到切实维护和不断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突破,初步搭建起“七农”金融服务平台“七农”金融服务平台:指农业贷款、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业基金、农业保险、农村信用和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
  (六)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加快,2010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262元,年均实际增长9%,提前二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出现转机,由2005年的2.25∶1缩小到2010年的2.19∶1。农民收入结构呈现新的变化,工资性收入比例保持在60%以上,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分别比2005年提高4.1个百分点和7.2个百分点。农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医疗保健、现代家庭设备用品、教育文化娱乐等支出明显增多,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总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已经全面实现,部分指标超额完成。2008年,市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制定了多个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文件,北京市开始进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二、“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
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二五”时期,为了实现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目标、夯实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基础,必须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
  “十二五”时期北京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
  1.新机遇。“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家宏观政策取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社会发展更加注重民生优先,北京作为首都,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抓住新时期国家战略转型新机遇,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见实效,集中力量加大城乡统筹力度,集中资源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高端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新动力。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全市经济总量超过1万亿元、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首都正在进入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发达城市迈进的新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求空前强烈,动力空前强劲。北京已经具备加快统筹城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雄厚的物质基础,具备了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基础条件。
  3.新要求。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率先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率先在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率先构建起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站在建设世界城市高度和加快实施“三个北京”战略新的起点,重新认识首都“三农”问题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在2010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郊区农村是首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新的战略发展空间;首都的农民是拥有集体资产的北京市民,是推动郊区发展的主力军;首都的农业是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的,充分体现人文、科技、绿色特征的低碳产业。,必须以城乡一体化来统领“三农”工作全局,顺应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让乡村发展跟上城市发展步伐,让郊区成为首都发展新空间,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这是新阶段首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首都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选择。
  4.新问题。面临新机遇、新动力、新要求,我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矛盾和挑战:一是城乡二元体制机制与城乡一体化要求不适应。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多方面的差距依然存在,城乡资源要素流动依然受到多种制度性制约,“三农”问题依然是首都发展中的短板,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已经进入户籍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综合改革的攻坚阶段。
  二是城镇化水平与国际化大都市地位不适应。虽然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5%,但是在实现城镇化社会服务与管理方面,尤其是在为农村提供城镇化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在道路、能源、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制度尚未完善,水平尚未均等。农村有资源、缺要素,农业有基础、缺投入,农民有组织、缺服务的局面有待根本改变。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一系列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的利益纠纷增多,有赖于体制机制的更多创新去解决。
  三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与首都经济协调发展不适应。“十一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差距拉大的趋势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并未根本扭转。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9∶1,差距绝对值高达15811元,这种城乡收入格局直接制约着首都的现代化发展和世界城市建设,急需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切实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尤其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提出的“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要求,站在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顺应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和发展农民根本利益为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改善民生、农民增收,拓展首都发展新空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体系新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三)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继续实行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有效方式,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实现城乡互动、共同繁荣。
  2.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城乡要素的相互流动和不同区域的协调发展,处理好城市与乡村、发展与环境、经济与社会,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郊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农民主体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让农民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
  4.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农民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郊区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按照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三个率先”“三个率先”:指“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率先在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率先构建起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要求,始终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始终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利益、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力争在若干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5年,都市型现代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服务价值明显增长;农民增收速度总体高于城镇居民,相对低收入农户增收速度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加快,力争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接轨,城乡社会管理实现基本统一,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基本成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城乡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一体化,城乡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生态质量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和谐村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进一步巩固,并达到较高水平
  2.发展新区包含亦庄。

三、“十二五”时期实施城乡一体化
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在已形成的城乡一体化工作基础上,把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的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保障、社区管理等一体化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以规划统领城乡建设、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科学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有效整合城乡资源,确保城乡在聚落空间规划、产业和就业安排、居住和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形成以中心城—新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为节点的现代城镇体系,按照“三个一批”三个一批:指“中心城新城吸纳一批、小城镇聚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一批”。的工作思路,提高郊区城镇化水平,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城市要素向农村配置,塑造城乡一体、多点支撑、均衡协调的战略发展格局。
  1.加快城乡结合部改造,保护农民主体利益
  ●修订城乡结合部地区规划。中心城是北京政治、文化等核心职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要坚持城市化发展方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结合部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和“一村一策”整治原则,优化和调整中心城重点村规划,加快推动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
  ●妥善处理农村人地关系。处理好农民居住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之间的关系、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关系、公共绿化用地与农民集体用地之间的关系,科学制定结合部地区的土地、房屋、产业发展规划,优先保证农民的居住条件。
  ●保障城乡结合部农民利益。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以规划引导为基础,以统筹土地资源、一级开发为主要措施,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城乡结合部问题,确保农民安居乐业,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现象和贫困群体。
  2.落实新城规划,妥善处理新城建设中的涉农问题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新城。新城重点承担疏解中心城区功能、产业,转移城市和农村人口,带动区域发展的任务。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规划引导,发展适宜产业,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加快商业、重大产业项目向新城布局,提升新城宜居宜业水平。
  ●保护新城农民利益。努力落实新城建设规划,制定完善规划区域内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各项政策。统筹落实征地、拆迁、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镇村,及时实施整建制农转居。
  ●抓好重点新城建设。集中力量抓好通州、顺义、亦庄等新城建设,按照功能定位加强其它新城的规划和建设。
  3.坚持“双轮驱动”,加快小城镇规划建设
  ●完善重点镇规划编制。小城镇是推动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城乡规划法和新城规划为依据,编制完成重点小城镇镇域总体规划以及镇区、产业园区和重点功能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新农村的社区建设规划及其它专项建设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与建设世界城市远景相适应,突出规划理念创新和特色差异,形成与中心城、新城协调发展、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加快重点镇建设与发展。提高重点镇人口聚集能力,按照3—10万人的城镇人口规模,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生态景观建设,提高城镇人口承载能力和宜居环境建设水平,达到基础设施建设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加快重点镇的产业发展,强化与全市产业布局融合和产业系统配套,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水平、镇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加快小城镇产业发展。乡镇区域内的市级工业开发区、市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要加快完成能源、通讯、供水、排水、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为主要目标,引导发展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等都市型工业和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小城镇建设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农业的配套设施支持力度。
  4.完善村庄体系规划,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科学制定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新型农村社区是公共设施基本完善的农民居住点。按照村庄体系规划方向,在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村社区规模标准新型农村社区规模标准:一般情况下,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人、半山区不低于2000人、山区不低于1000人、历史文化名村必须得到妥善保护。和发展目标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发展目标:即“产业发展、住房舒适、环境宜居、设施配套、服务均等”。,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引导政策,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适度规模集中战略,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分类指导各类村庄建设。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注重农村住宅安全、节能和舒适性,注重挖掘乡村文化和历史文化,注重营造良好和谐的宜居环境。城镇化发展较快的村庄,通过整治、改造、调整等多种路径,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保留特色型村庄,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风貌和文明遗产。列入市级以上保护的历史文化名村,结合村庄整治开展恢复古村落历史原貌建设,适当控制建筑规模。
  ●加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因地制宜地形成产业支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聚合资源、发展生产。参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供排水、电力电信、市政道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邮政、公安消防、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垃圾集中收储转运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幼儿园、商店等公共社会服务设施,使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质的生活条件。注重巩固提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二)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
  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和城乡产业融合的要求,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充分发挥郊区农村作为战略发展空间的优势,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1.优化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突出都市型现代农业作用。以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为着力点,以“221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点,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实现形式,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籽种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会展农业等实现新的突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生态修复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都市型现代农业在世界城市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功能价值,为健康北京人提供营养保障和绿色环境。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六条标准”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六条标准为:“基础完善、科技领先、产业高端、服务完备、装备现代、人才一流”。,加大以农田质量与景观建设、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十二五”末,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000元/人,土地产出率达到15000元/亩,万元农业增加值用水减少到700立方米。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壮大新型特色主导产业。稳步发展设施农业,科学发展健康养殖业,办好世界种子大会,打造北京“种业之都”,做优花卉果品园林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丰富提升“五个农业圈层”五个农业圈层:指城市核心区圈层、城市拓展区圈层、平原区圈层、山区和水源涵养区圈层、京外合作农业区圈层。内涵,集中打造“八大产业带(群)”八大产业带(群):指生态粮经产业、设施农业、籽种产业、果品花卉产业、畜牧产业、水产业、加工农业和农业旅游产业。,加快形成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格局。
  ●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立菜田最低保有量制度,在农业优势主导产区建设一批优级农业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蔬菜、猪肉、禽蛋、鲜奶自给率分别达到35%、30%、66%、68%;控制率分别达到50%、87%、80%、80%。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整合国内外优质农业资源,打造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切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加大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建设力度,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低碳高效的都市型现代农业集聚发展区。积极开展农业国际合作,加强农业企业总部的引进和培育,不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把首都农业打造成建设世界城市的特色产业。
  ●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实施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构建与首都农业功能相协调、产业结构相匹配、体制机制相适应的新型服务体系。不断探索强化科技支撑、优化资本流动、畅通信息服务的新模式、新方法,提高现代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动物卫生防疫体系,优势主导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和检测,北京品牌农产品和北京生产基地、加工配送企业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2.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非农产业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注重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升循环经济水平,引导企业从能源消耗型向节能环保型转化。引导企业逐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提高型提升。
  ●促进城乡资源的优化组合。推动城市核心区优势资源向郊区流动,推动现代制造业项目向东部发展带聚集,推动现代服务业项目向南部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延伸,实施中心城与郊区的产业对接行动,将郊区一批有资源优势的产业聚集区纳入中关村、CBD等功能区,以城市战略性新型产业带动农村产业升级,进入高端化产业领域。
  ●培育功能区主导产业和战略型产业。优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涉农企业上市,培育涉农企业上市板块,增强涉农企业带动农民发展的能力。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稳妥发展大工业配套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优化和加快产业布局和产业聚集。引导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产业向重点小城镇和园区集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提高单位土地投资效率。鼓励镇村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实施品牌战略,走规模化、资本化发展道路,增强镇村企业吸纳农民稳定就业的能力。
  ●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坚持一区(县)一色、一沟(村)一品的乡村旅游发展道路,引导乡村旅游国际化发展,推出一批主题村落、乡村旅游新业态聚集区和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带动民俗旅游户向京郊人家升级,民俗旅游村向京郊村落升级。鼓励发展汽车营地、葡萄酒庄、创意农园、教育农园等新业态。加强乡村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功能化改造的有机结合,推进乡村旅游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要素特色化,不断提高乡村旅游接待能力、经营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挖掘、利用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乡村生态、文化景观保护和合理利用。
  3.强化生态功能,加快发展沟域经济
  ●加快沟域建设。把发展沟域经济作为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按照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原则,提升沟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推动山区生态和旅游业发展。到2015年,山区林木绿化率达到72%,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率达到60%;具备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的沟域经济产业带达到35条左右,旅游接待人次比2010年翻一番。
  ●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利用沟域资源条件,创新沟域经济发展模式,加强政策集成,机制创新,建立沟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改进审批服务,优化沟域经济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沟域规划和项目开发,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允许农民依法通过资产入股、资金入股、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4.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
  ●继续加大鼓励农民消费政策。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落实国家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的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品种。
  ●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提高连锁便民店和农资超市覆盖面。大力推进北京农产品中央国际物流港建设,发挥公益服务作用,鼓励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立农产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加大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工作力度,加强现代农副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三)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加快郊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城乡交通通行能力,促进城乡融合;进一步加强水电气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生态为本的理念,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绿色北京”和宜居城市建设做贡献。
  1.加强城乡交通通行能力,促进乡村路网格局建设
  ●加快城乡高速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建设京昆高速北京段、京台高速北京段、京包高速(五环至六环段)、大广高速北京段以及密涿高速等。结合京张城际、京沈客专等高速交通铁路的开通,研究开行市郊铁路,同步解决平谷、密云、延庆、怀柔等远郊区县的轨道交通问题。
  ●进一步加强农村路网建设。加快构建“新城高速直达、乡镇快速连接、山区纵横互连”的城乡干线公路网。加快新城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新城与中心城、新城之间及新城与乡镇之间的联络通道,每个重点镇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联络线,积极推进乡村公路新改建,构建“一环、十一放射、多联络”的山区路网格局,实现山区环线全线贯通。
  ●加快农村公交场站建设。逐步落实农村公交布点,提高“村村通公交”有效通达里程。新建五级客运站80个,客运站总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加强郊区区内公交与市区公交之间的衔接,优化调整区内公交线网及市区放射线公交布局。
  2.加强镇村水电气热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
  ●推进村镇集约化供水和污水处理。完善新城、村镇供水设施建设,推进集约化供水,规范村镇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推进村镇集约化污水处理,重点小城镇全部实现集中供水和污水的集中处理,村庄污水因地制宜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郊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
  ●加强农村电网改造。条件允许的地区考虑采用分散化和小型化的供电方式。新建和改造部分农村变电站,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高农村地区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丰富乡村用电结构,采取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方式保证农村用电需求。在重点镇消除城乡供电差距,实现城乡供电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
  ●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与使用。实现天然气“区区通”,全面落实同网同价。建立农村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互补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实现炊事燃气全覆盖。因地制宜地开展沼气等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的供应。
  ●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大力推进以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全过程规范有序、技术先进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最大化减量和资源再利用,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加强农村供热系统建设。“十二五”末,重点小城镇中心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对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供热新模式,积极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电厂循环水余热等供热方式,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农村供热能源中的利用。
  ●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城乡一体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积极促进农村地区“三网融合”三网融合: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深入开展“221信息平台”和“96156社区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探索农村基础信息的综合采集,基本实现涉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涉农公共信息服务,推进精准农业和数字农业发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和城乡要素资源交换服务。
  3.加强郊区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首都生态环境
  ●继续增加林木覆盖面积。以山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为依托,实施荒山造林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幼林抚育工程等,提高生态服务价值。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6%;森林覆盖率达到40%。
  ●继续加强平原绿网建设。大力实施绿色通道绿化、农田林网改造和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等工程,努力构建“绿成荫、林成网、路成景”,点、线、面有机相连的平原生态网络。“十二五”期间,公路铁路绿化总长度达到420公里。
  ●继续加大城郊公园建设。按照“一环、六区、百园”的布局,继续推进城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地近自然化、公园化改造,推动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提质增效,高标准、高质量建成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南中轴城市森林公园、南海子郊野公园,依托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园林特色大街、推动立体绿化。启动重点小城镇休闲公园建设。
  ●高效利用水资源。继续推进再生水利用、雨洪调蓄利用等工程,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继续实施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三大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河流防洪安全、健康生态,服务区域发展。
  ●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和工艺;逐步建立节能减排运行机制,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继续实施裸露农田治理,加大“沃土计划”实施力度,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生态区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强湿地保护和开发建设,实现恢复建设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野生生物保护小区。
  (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按照城乡全覆盖的要求,扩大各项服务的覆盖面;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标准,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五个领域的一体化工作,健全下乡支农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水平。
  1.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继续坚持城乡教育“四倾斜”政策城乡教育四倾斜政策:即“教育均衡向农村倾斜、区域教育均衡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区域内教育均衡向基础薄弱学校倾斜、教育对象受教育均衡向弱势群体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加大向远郊农村地区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城乡免费资助政策,以公办学校接受为主,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提高农村教育普及程度和质量。
  ●促进基础教育均衡配置。加大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校长、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与合作机制。多渠道实现城市中心区教育和农村教育优势互补。继续扩大名校到农村办分校规模、加大高校对农村中小学对口支援。
  ●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科学规划农村教育空间布局,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建设,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探索制定农民学历教育的优惠政策;建立乡镇成人学校管护、运行长效机制。新增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完善制度政策,强化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对农村教师免费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工资待遇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的教师优先。
  2.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
  ●坚持城乡统筹医疗卫生发展方向。优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加强农村卫生环境建设,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率从70%提高到90%以上;农村无害化户厕实现全覆盖。
  ●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鼓励城乡医院开展对口协作,积极引导市级以上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布局,增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实力。强化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差距。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使其具备三级医院的功能和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医务人员补充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村级医务人员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实行聘用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农村地区平原、山区和半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艰苦地区津贴;为农村地区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培养力度,改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结构。
  3.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城乡一体化科技支撑
  ●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含量。加强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新科技推广,发挥首都科研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中心国家级支撑平台农业科技五个中心:即“农业科技网络服务中心”、“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中心”、“良种创制与种业交易中心”和“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五个中心,并建设若干特色园区,以打造国家层面的高端农业服务平台,实现“以现代服务业引领现代农业、以要素聚集武装现代农业、以信息化融合提升现代农业、以产业链创业促进现代农业”的四大特色。建设,加快农业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进程,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方向发展。
  ●加大农村低碳循环科技应用。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科学利用;加强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广应用节电、节水、节能、循环、环保技术;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增加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和艺术含量。
  ●培养新时期科技型、创业型农民。加大农村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支持农村田间学校建设,积极培养乡土专家、全科农技员和科技示范户,开展创新型科普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互动交流,继续做好科技下乡,提高农村社区信息化水平,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创业型农民带动农业和农村发展。
  4.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活跃农民文化体育生活
  ●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建立城乡统筹的文化事业发展体制,进一步优化乡村文化资源配置,实现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基础文化设施管理和运行制度,不断提高城乡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加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演出服务体系、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体系,坚持提供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民性的公共文化服务。
  ●广泛开展农民积极参与的文化活动。保护和传承农村传统文化,扶持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培育新型农村文化主体。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大对惠民文化工程惠民文化工程:主要包括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周末场演出工程和百姓周末大舞台等。扶持力度,增加场次,拓宽演出范围。支持各区县特色品牌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地区文化活动品牌。扶持农村民间艺术团体建设,重视丰富农民工文化活动。
  ●发展农村体育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所建设,加强乡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办好京郊农民体育展示大会、北京市农民运动会。广泛开展便于参加、趣味性强的农民健身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
  (五)推进城乡劳动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把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放到城乡一体化的突出位置。把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作为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手段;把健全培训制度、增强农民就业技能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与整合,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1.广开城乡就业渠道,建立城乡统一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通过试点,将城镇就业管理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逐步“并轨”。整合城乡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城镇促进就业政策,在项目、范围和扶持力度等各方面逐步趋于一致。统一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实现“一对一”就业帮扶。
  ●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自由流动、公平竞争、秩序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严格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法》,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和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体面就业。
  ●规范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增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将就业管理服务具体化、标准化、规程化、制度化。合理布局区县、乡镇、新型农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责;科学合理配置服务人员;加强和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就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整体水平。
  ●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适应加快城镇化步伐的新形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渠道,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新城周边、小城镇周边农民的就业安置。继续开展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继续实施以城乡低收入“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援助对象的就业帮扶机制;支持和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产业园区和农民就业基地,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2.加强农民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就业增收能力
  ●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培训体系。扩大就业培训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培训次数,使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同享就业培训政策,同享培训服务待遇,实现城乡就业培训的统一,使有就业愿望的各类劳动力都能参加职业培训,实现素质就业。
  ●加大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力度。以提高城乡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实现50万人次培训,培训就业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促进更多城镇失业人员、适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整建制农转居劳动力的非农就业
  ●创新就业培训工作方式。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加强企业所需人员的培训与培养。探索用工企业培训直接补贴模式,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职业培训。围绕市场对家政、护理、老年便民服务等需求,积极探索员工制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新模式。
  ●完善就业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区、县直接审批和市级预算管理制度,采取“先预拨,后决算”方式,满足培训机构正常培训需要。建立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制度,择优选定培训学校。完善就业培训检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实际考核,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和就业培训质量。
  3.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完善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新格局。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职工与居民”医疗保险体系新格局。完善农村医保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进一步提高农村筹资补助水平,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
     ●建立城乡一体化失业保险制度。将镇村企业农民工和在二三产业实现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政策,提高补贴标准,鼓励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减少失业。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形成“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
  ●建立城乡一体化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研究将农村合作组织成员、镇村自主创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办法,将城乡居民的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六)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把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按照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的基本原则,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把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重点放在农村,构建统筹城乡新型现代化社会管理体系。
  1.延伸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建立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推进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向农村延伸,按照3000人左右规模或“一刻钟”服务圈的原则,以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新型社区服务站为依托,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现代化社区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村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新型农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
  ●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整合部门资源,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下移,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实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防疫、综治维稳等基本公共服务一站式社区管理,推进社区管理标准化。加强社区志愿者登记管理,完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体系,鼓励和支持群众开展志愿者互助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商业、金融、科技、农资供应等网点建设,提供适合农民需求的代办代理、便利缴费、商品配送等公益性便民利民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机构、企业公司参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和谐社区建设。
  ●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理顺乡镇政府与社区服务中心之间、村委会与社区服务站之间的关系,构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农村社区服务站为工作平台、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多元治理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民间中介组织、农村各种行业协会、农村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组织,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2.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统筹力度,在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低保水平并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健全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建立对儿童成长、救助对象劳动自立等方面的发展性专项救助项目;加大对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对象的专项救助力度,拓宽专项救助的范围和内容。
  ●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手段。建立涵盖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税务、住房、金融等多部门参与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核查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平台。
  ●加快发展城乡老年福利事业。建设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村至少建立一所托老所。城乡老年居民福利养老金提高到300元。将享受高龄津贴人群扩至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建立高龄津贴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失能老人护理津贴制度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
  ●完善孤儿及困难家庭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社会散居孤儿纳入保障体系;提高孤儿及贫困家庭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完善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政策,落实就业、住房等保障措施。
  3.加强农村基础公共服务管理,提高城乡一体化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路灯、公共厕所等基础公共设施的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区县责任,明确管护主体,建立考核机制,加强部门指导,把乡村基础公共设施管护资金纳入区县年度财政预算,实现城乡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继续强化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消纳场。加强农村人口集中地区和水源涵养地区污水处理建设和污水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城市水资源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大绿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为建设首都宜居城市和“绿色北京”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林管员、路管员、管水员等基础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公路管理站人员编制,建立完善公益性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方式、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
  ●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警务、消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援助、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各项应对机制和各相关部门综合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反应迅速、处置有序、保障到位的救灾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山区地质灾害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建成覆盖山区的突发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实现专业化、智能化监测预警。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和泥石流易发地区搬迁工作。加强山区森林安全防灾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4.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明确乡镇机构职能,科学核定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范乡镇工作职责,理顺工作范围,明确工作权限,实现行政和事业分离、行政职能与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分离。加强乡镇党委领导,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政府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行政区划布局调整。探索在远郊区县城市化重点发展地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乡镇设立地区办事处,在近郊区城乡结合部做好乡镇撤并、街道办事处设立和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的转制工作,加快农村城镇化管理步伐。

四、“十二五”时期实施城乡一体化
发展的保障措施


  实现“十二五”时期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加强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工程保障和实施保障,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领导工作,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具体工程和任务。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一体化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区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城乡一体化工作,把城乡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改善民生、稳定社会、促进发展的头等大事。要把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重大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城乡统筹意识,加强沟通协作,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工作新局面。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和创先争优活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产业组建、片村共建等多种方式,构建与新型农村社区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组织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级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完善党内民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拓宽城乡基层党建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3.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落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培养选拔、培训教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四项机制,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即定岗位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要求,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和任用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支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律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力度,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等保障机制。
  4.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5.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实用人才的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建立人才引进、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建立海外农业人才创业园,积极引进海外农业人才来京工作。支持海外人才开展重大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工作长效机制,以骨干农民境内外研修、农民田间学校等主要模式,重点加大农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非农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学历提升培训工作。
  (二)加强制度和政策保障
  1.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配置市场化力度,探索集体资产信托化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保护和发展农民经济权益,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鼓励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物流,加大农商对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聚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加大存量挖潜力度。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房和其它产业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工作机制。
  深化破除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各部门统筹协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启动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全面推进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向居民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平稳过渡。
  2.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政府投向10个远郊区县的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保持在50%以上。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生态涵养区、产业转型地区、民族乡镇等薄弱地区的建设投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坚持已有直补政策,进一步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把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健全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生态作物补贴范围,建立健全适合北京特点的主要农作物补贴制度。加大对设施、籽(仔)种、畜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和村干部薪酬补助制度。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加大对水库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加强财政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三农”。加快培育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继续增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社,推广“三农”信贷专营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社区银行。改进涉农信贷方式,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消费信用贷款,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产品等。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农业基金作用,加大涉农贷款规模,增强涉农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建立稳定的人员队伍,稳步扩大保险范围,探索开发信贷保证保险、保信贷贴联动等新产品。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征信系统。加强碳汇市场、林权市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等涉农要素市场建设。发挥农村改革示范区作用,做好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
  4.加大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地区增收帮扶力度。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针对低收入农户具体情况,制定专门政策,单独指导,提高低收入农户的就业增收能力。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技能培训,扶持开展设施农业、民俗旅游、特色手工业等家庭经营项目。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镇村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要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民就业。组织社会力量对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政策倾斜力度。优先扶持117个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提高民族群众收入水平。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鼓励中央及其他驻京企业、科研院所、驻京部队和各类社会组织与乡村结对帮扶,吸引侨资和其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参与沟域经济开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吸引城市居民以租赁共建的形式投入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制订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方案,搭建工作平台,搞好引导服务。要建立激励机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要通过不同形式予以宣传表彰鼓励。
  6.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紧密加强与津冀晋蒙、环渤海地区在水利、生态、能源、农业生产等多方面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京周边地区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拉动当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大首都农副产品供应。继续开展与新疆、西藏、内蒙、湖北巴东、安徽金寨等省市地区的对口经济合作
   (三)加强工程保障
  1.城乡结合部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改造,通过城市化带动、土地储备,实施“一村一策”,通过建设农民安置用房、进行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整理集体产业发展用地,使城乡结合部农民全部上楼,并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2.重点小城镇建设工程。重点开展产业培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工程和环境及生态改善工程。
  3.新民居建设工程。探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重点开展产业发展支撑、集中民居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
  4.沟域经济建设工程。重点开展山区荒山荒地造林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和生态条件恶劣地区搬迁工程、山区旅游道路建设工程、山区特色林果业提升工程、沟域民俗旅游建设工程等。重点打造延庆四季花海、密云司马台 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房山燕山绿谷、平谷十八弯等35条沟域经济产业带。
  5.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农业基础建设工程、新一轮菜篮子工程、都市特色产业促进工程、首都农产品绿色安全品牌培植工程、农业生态价值提升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工程、农业人才培育等工程
  6.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重点开展荒山造林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幼林抚育工程、重点通道绿化和生态绿廊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网更新改造工程、农村绿化美化工程、“郊野公园环”建设工程、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城镇休闲公园建设工程、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退化湿地植被恢复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系列工程。
  7.农村水利建设工程。继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沟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完善村镇供水设施建设,确保村镇供水水质安全,推进村镇集约化供水建设,实现村镇供水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村镇集约化污水处理;实施生态河道建设,营造优美水环境;建设雨洪调蓄利用工程,高效利用雨洪资源;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规模养殖业节水改造,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开展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工程、镇村公安消防达标工程、山区旅游环线建设工程、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镇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农村新型能源使用推进工程、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工程、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等。
  9.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加强基地规划审批与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与各级开发区的“牵手工程”,开展项目合作和功能合作,利用土地资源优势,提升镇村企业基地的产出效益和企业的规模效益,通过引进和发展与开发区制造业配套协作企业,为开发区制造业开展配套生产和服务。实施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企业,形成一批形象好、影响大、效益佳的龙头骨干企业。
  10.农产品市场建设工程。加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力度,重点支持市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在郊区建设“乡村货栈”。搭建农产品产销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四)加强实施保障
  1.科学安排规划阶段。根据“十二五”时期北京发展的特点,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节奏。
  前两年(2011年-2012年)为延续性阶段,完成“十一五”时期规划到2012年的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体制改革、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以及包括城乡快速轨道交通在内的城乡发展重点工程建设。
  2012年后,后三年(2013年-2015年)为后续阶段,适当调整并全面落实各项规划任务。主要围绕缩小城乡差距进行安排,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订实施好年度发展计划,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导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地得到落实。为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打下牢靠的基础
  2.加强规划考核评价。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和折子工程,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机制。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
  3.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面向全体市民,积极广泛组织好规划宣传,及时披露相关政策和信息,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4.加强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城乡一体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要加强对重大战略问题的跟进研究,特别针对加快农民增收、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和土地制度、经营制度、户籍制度、社区管理制度等重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探求解决城乡一体化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建设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为规划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加快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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