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洪峰为北京市副市长。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洪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洪峰为北京市副市长。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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