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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3〕72号
  2. [发布日期] 2005-05-2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文件的通知

京政发[1993]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和意见,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工资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待统一部署后再具体贯彻落实。

199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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