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0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03年是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全市人民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较大成绩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对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顽强拼搏,奋力开拓,夺取了防治“非典”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市政府决定评选2003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从严治政实施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及本次具体考核安排,经督查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办等16个市政府工作部门被评为2003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经第30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对上述市政府工作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4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