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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8〕8号
  2. [发布日期] 1998-07-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政发[199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菜篮子”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本市认真落实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保证了市场的稳定供应。但是,本市“菜篮子”工作仍面临着产品总量增长、调整品种结构、提高科技含量以及建立和完善新型的“菜篮子”流通体制和流通秩序等一系列艰巨任务。对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松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2号)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坚持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实施

  市长负责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菜篮子”工作确立的一项基本方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地予以贯彻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本市“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刘淇副市长任组长,孟学农、岳福洪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县“菜篮子”工作由区、县长统一领导,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察区、县长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菜篮子”生产

  本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生产发展目标是:到2000年,全市基本菜田稳定在4.3万公顷(65万亩)左右,年提供蔬菜商品量300万吨以上;年产商品猪350万头、鲜蛋23万吨、鲜奶23万吨。发展的重点是调整结构,改善品质,提高效益。

  加强基地建设,是稳定发展“菜篮子”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基础。在蔬菜生产方面,要以保护地建设为重点。明后两年每年发展蔬菜保护地1333公顷(2万亩),到2000年全市蔬菜保护地达到1.33万公顷(20万亩)以上,并基本实现管灌、滴灌。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思路,集中建设35个蔬菜生产专业乡和200个专业村。在畜牧生产方面,要重点抓好规模养鸡场、养猪场、养牛场的转制和管理达标工作,进一步扩大以农民为投资、经营主体的规模饲养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依靠科技进步,走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道路,提高“菜篮子”产品的科技含量,是稳定发展“菜篮子”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关键。要运用科技成果推进农副产品的品种改造,每年有计划地对蔬菜、畜禽等进行品种引进和更新。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种养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走集约化生产道路,使郊区农副产品的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到2000年,全市蔬菜种植品种达到200个左右,进一步完善猪、鸡、牛等畜禽品种的良种繁育体系,基本满足全市优良种畜禽推广养殖的需要。

  三、加大“菜篮子”产销体制改革的力度,逐步建立新型的“菜篮子”流通体系

  (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走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道路,加速“菜篮子”产销贸工农一体化进程。

  生猪、牛羊肉的产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要以优势肉联企业为龙头,以产权或经济合同为纽带,形成集生产、屠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市食品公司、华都肉食品公司、顺义鲲鹏集团和市清真食品公司为龙头的4大集团的组建工作。组建后的企业集团要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疏通产销渠道,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加强与零售部门的衔接,扩大产品销路,承担起专业化、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的作用。

  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培育各种协会、农副产品产销服务站及个体运销组织,推动农民参与加工和运销,提高蔬菜、畜禽产销组织化程度。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建设。根据本市“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农副产品市场建设以改建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完善规划布局,健全市场功能,改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多层次农副产品市场网络体系。重点培育1至2个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完善、吞吐量大、辐射全市、连续全国市场的市级大型中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现有10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央批发市场、新发地、岳各庄、大钟寺、水碓子、左安门、太阳宫、八里桥、石门、水屯)进行改建和扩建。同时,通过新建和改建,在每个远郊区县建设一个中型以上的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要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除市政府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外,还要积极争取中央单位的支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商业在“菜篮子”销售网络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国有商业蔬菜经营的新机制。一是继续加强配送中心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配送覆盖面,尽快形成配送规模。二是密切配送中心语蔬菜产地货源衔接,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逐步向贸工农一体化模式发展。三是鼓励国有定点菜店在集贸市场设点,参与平等竞争,平抑物价。

  继续大力发展以经营“菜篮子”产品为主的连锁商业。便民超市、便民连锁店必须以经营人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经营肉、蛋、菜、奶等生鲜、日配食品为主,方便居民生活。

  四、加强调控,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

  (一)继续完善肉、蛋、糖等重要副食品的政府储备制度。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对原有的猪、牛羊肉、鸡蛋的冻体储备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在储备总量和储备费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冻体储备与活体储备相结合的办法。市政府储备由市财政局会同商委负责管理,继续委托市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都肉食品公司、顺义鲲鹏集团代政府储备。政府储备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完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管理制度。农副产品价格管理以市场调节为主,同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必要时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动态的零售指导价管理制度。加强对集贸市场价格和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价格行为。各集贸市场要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责任制,设立专、兼职物价员,杜绝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使集贸市场价格管理工作走入正规。各级物价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下大力量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在巩固目前价格监测网络的同时,逐步扩大市场价格监测的覆盖面,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分析、报送、整理手段的现代化、科学化,随时了解和反馈市场价格动态,为及时准确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各区、县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生猪产销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1996]29号)精神,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点,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外埠进京猪肉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猪肉销售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复检制度。国有商业零售企业要继续推行猪肉定点销售挂牌制度,认真执行市商委制定的《北京市国合商业零售商店猪肉经营管理试行标准》,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市场行为,统一交易规则。坚决打击车匪路霸,为外埠蔬菜货源进京提供各种方便,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依法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欺行霸市、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

  五、“九五”期间继续对“菜篮子”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市政府继续安排资金扶持“菜篮子”生产;进一步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做到足额征收,专款专用;探索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保护价管理制度,稳定“菜篮子”生产。

  (二)在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市政府还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发展便民连锁店,完善国有蔬菜供应网络,支持商业技术改造、完善商业基础设施以及扶持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发展等。

  (三)每年从副食品风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政府储备猪肉、牛羊肉、食糖、鲜蛋等副食品发生的费用支出;政府为平抑副食品销售价格,通过国有商业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抛售副食品所发生的价差损失和费用;在市场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价格时,通过市政府指定的收购部门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生猪、鸡蛋等农副产品所发生的价差损失。

  (四)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新品种开发项目,良种繁育和相关生产设施利用、开发项目,跨区域合作的大型生产基地项目,有关金融机构应积极给予固定资产贷款支持。

  (五)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经营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批发业务征收增值税后增加的税负,继续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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